站内搜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电器资讯 >> 内容

全国碳交易市场规模有望达到千亿元

时间:2018-7-26 17:38:07 点击:

  介:在1月18日举行的碳市场重点行业企业高层培训研讨会上,**发改委应对气候变化司副司长蒋兆理表示,全国碳排放交易市场启动已经进入倒计时,发改委起草的《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条例》去年12月已正式报国务院审...
9058fb273008595a
  在1月18日举行的碳市场重点行业企业高层培训研讨会上,**发改委应对气候变化司副司长蒋兆理表示,全国碳排放交易市场启动已经进入倒计时,发改委起草的《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条例》去年12月已正式报国务院审议,2016年将加快推进该条例出台,抓紧制定各项配套细则和标准,确保明年全国碳排放交易市场启动运行。业内人士预测,若全国碳交易市场成立,覆盖的排放交易量可能扩大至30亿至40亿吨,市场规模有望达到千亿元等级。  
  加快全国碳市场建设
  建立全国碳排放交易市场是经济体制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重点任务。2015年9月,“中美元*气候变化联合声明”明确,计划2030年左右二氧化碳排放达到峰值,2017年启动全国碳排放交易体系,将覆盖钢铁、电力、化工、建材、造纸和有色金属等重点工业行业。
  从2011年开始,北京、上海、深圳等7个省市的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已经启动。蒋兆理介绍,截至2015年底,共有2000多个企事业单位被纳入碳市场,累计配额成交量4978.7万吨CO2,成交额14.1亿元。*2015年当年配额成交量为3263.9万吨CO2,成交金额8.36亿元,较2014年同比分别增长112%和51%。企业整体履约率保持较高水平,企业碳排放总量和碳强度保持双降趋势。以市场手段推进碳减排的效果得到充分体现。
  蒋兆理表示,发改委正加快全国碳市场建设进度,为2017年启动全国碳交易奠定基础。一是着力推进碳交易立法,发改委起草的《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条例》(草案),去年12月已正式提交国务院审议。
  二是扎实推进碳交易顶层设计和基础制度建设,初步确定了全国碳市场覆盖的行业范围和企业边界,针对不同行业提出了碳排放权的配额分配方法,发布了重点行业和企业碳排放核算与报告**标准,起草了核查报告的实施细则。部署和动员各地开展重点企事业单位碳排放核查报告制度;三是加强基础支撑体制建设。规范引导国内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项目,运行完善碳交易注册登记系统;四是开展碳交易制度相关的能力建设。
  千亿元市场将启动
  蒋兆理介绍,2016年,发改委将推进国务院出台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条例,抓紧制定各项配套细则和标准。持续推进重点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历史数据盘查,建立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制度、合理确定纳入交易企业范围及配额总量。
  建立碳排放权交易初始分配和交易制度,开放碳排放配额预分配工作,尽快出台第三方核查机构的管理办法、认证规则和核查规则。
  积极培育第三方核查认证机构,建立碳交易市场监管制度,持续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能力建设,确保2017年启动运行全国碳排放交易市场。
  发改委气候司测算,若全国碳交易市场成立,覆盖的排放交易量可能扩大至30亿至40亿吨。*考虑现货,交易额预计达12亿至80亿元。
  招商证券研报认为,碳交易初期现货交易市场规模不大,碳交易市场未来的活力在于衍生品市场。到2020年,如果衍生品市场建立起来,碳市场规模则有望接近500亿元甚至千亿元等级。
  业内专家表示,随着全国性碳排放交易市场成立,包括环保节能设备改造和环保服务、碳排放相关领域以及供碳捕捉服务或碳汇的相关行业将获得*大市场发展机会。另一方面,以碳排放为标的的金融创新潜力大,特别是碳排放为标的的创新金融产品和机制,其中包括CCERs质押、碳期权合同、碳基金、CCERs预购买权、借碳业务等新兴领域也将面临机遇。
 

以上信息全国碳交易市场规模有望达到千亿元由电气网会员自行提供,该页面为电气网电器资讯分类信息全国碳交易市场规模有望达到千亿元的详细描述页,更多电器资讯请查看电器资讯频道
上一信息栏目是:求购信息 本页链接:http://www.cngaoge.cn/b2b/b2b-6833.html
免责声明:该企业及个人负责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电气网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相关搜索:全国 国碳 碳交 交易 
相关评论
发表我的评论
  • 大名:
  • 内容:
图文推荐
热门搜索
本类置顶
  • 没有
  •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使用协议 | 友情链接 | 网站留言 | 会员服务 | 网站地图
  • 电气网(www.cngaoge.cn) © 2010-2024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 免费发布电气设备产品,供应,求购信息-电气网,电气设备网,专业B2B电子商务网站,电气设备产品网络交易平台
  • 本站信息均由会员自行发布,真假自辨,本站不承担因内容的合法性及真实性所引起的一切争议和法律责任
    Email:1426790688@qq.com 站长QQ:1426790688 浙ICP备13011587号-1